益阳金兰企划权威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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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个别P2P机构正尝试用“基金池”业务替代“资金池”业务,想方设法绕过金融监管压力。

基金池业务的替代效应

所谓基金池业务,即P2P机构专门发起设立一只FOF基金,认购自身平台需要转让的P2P产品份额,并持有到期,以此替代资金池业务。

在一位正尝试基金池业务的P2P机构主管看来,监管部门之所以严禁P2P机构开展资金池业务,一是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红线,二是资金池业务往往令P2P机构可以通过借新还旧,持续偿还此前到期的P2P产品本金利息。

但是,随着借新还旧的资金规模不断增加,一旦后需资金难以跟上,就容易导致整个资金池业务资金链断裂,引发大量P2P投资坏账出现。而基金池业务恰恰能解决资金池业务的这项风险隐患——由于FOF基金将转让到手的P2P产品份额持有到期。而且,每笔投资与P2P产品份额一一对应,从而规避借新还旧的经营风险。

然而,基金池业务能否获得监管部门认可,仍是未知数。

一位P2P人士坦言,如果P2P机构自行管理FOF基金业务,容易被监管部门认为其中存在利益输送,甚至暗藏资金池业务。

上述P2P机构主管则表示,目前他们采取的一项合规操作做法,是将FOF基金交给第三方机构管理。

在他看来,基金池业务能否成功替代资金池业务,关键是FOF基金能否获得足够的投资资金,全面覆盖自身机构需要转让的P2P产品份额,彻底杜绝资金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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