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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认为,东旭光电拥有多年的玻璃基板生产线设备制造及产品生产经验,旭飞光电和旭新光电已经由其托管近3年,平稳过渡已经在意料之中。这次资产注入将一定程度上壮大东旭光电的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提高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同时,这也表现出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
后续资产注入预期备案
目前,东旭光电仍有两家托管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营口)和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旭虹),基于大股东旭集团此前的承诺,东旭光电后续存在更多资产注入预期。
2014年6月27日,东旭投资、东旭集团和宝石集团分别出具《承诺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东旭集团持有的委托给东旭光电管理的营口光电和四川旭虹全部股权注入东旭光电。大股东后续的资产注入将进一步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这也给予了外界更多期待。
东旭光电的大股东东旭集团成立于1997年,总部及研发中心位于北京,是集光电显示、光伏、节能照明、绿色建材、装备制造、证券、地产等产业集群为一体的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拥有一家上市公司(东旭光电、东旭B)和二十余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光电14.65%的股份,通过宝石集团间接持有12.4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7.14%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同时,营口光电、四川旭虹也为东旭集团旗下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