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以下7大特权: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有权,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当然授权商标给别人可以收取授权费。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以获取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