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罗湖办理排污排水经营许可环保批文办理

  • 发布时间:2018-07-20 10:56:18,加入时间:2017年12月06日(距今2713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龙岗区龙岗大道3278号
  • 公司:中税财税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黄先生,手机:15220268663

1、书面‌‌申请报告(新建项目且无特别说明事项的,可不提供)

2、项目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办理环保审批事项的委托书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5、坐标图

6、项目所在位置的平面图

7、工艺流程图

8、生产工艺机器设备名称及型号。

审批条件:

1、已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已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有关资料齐全;

2、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认为项目选址可行;

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环保规划要求;

4、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5、对周围的环境不造成影响;

6、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设立项目,并提供有关资料;

2、环保部门核实资料,到现场勘察,签署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确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3、建设单位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还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4、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作出审批意见(报告书还需要进行专家技术论证)。

电话联系:  黄先生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