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12项)
(1)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6)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7)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8)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10)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专业分包企业资质(60项)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3)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5)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8)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9)建筑防水防腐保暖工程专业承包(1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1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1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13)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1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15)装饰装修专业承包(16)其他等专业承包
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二级三级)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六、电监会承装、承修、承试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特种工证)
建筑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