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关法律的规定: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公司企业应当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且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社会保险法更是明确了企业必须给所有员工按时足额购买社保,并且也说明了对违规企业实施的明确措施。
为员工购买社保,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是对员工负责的体现,此举也能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全心全意投入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国家今后也必然会加强监督以及处罚力度,力求做到人人参保,使员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全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
社保代理服务内容:
1、代买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险;
2、办理每月增减员及劳动员工各项社保待遇的申请;
3、负责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的办理及生育津贴的领取;
4、负责企业工伤事故理赔手续办理;
5、为企业提供社保知识的咨询服务;
6、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7、办理与社会保险及劳动用工手续相关的其他事务。
服务关键词:社保钱怎么交,社保代缴,公司社保代缴,个人社保代缴,代缴社保公司,贵阳社保代缴,代买社保,购买社保,交社保,办社保,社保代理,社保代买,社保代缴,社保外包,代理社保
联系方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手机:
办公QQ: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贵阳大道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