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 发布时间:2019-04-10 15:23:16,加入时间:2017年12月11日(距今2700天)
  • 地址:中国»山东»济南: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嘉恒商务大厦B座501
  • 公司: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周瑾,手机:15339953648 微信:shandongkaiwen123 电话:0531-88975451 QQ:2637171648

(1)从事以上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4)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人60%以上。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