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证所需要资料
1.申请软件企业认证需交纳如下资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两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2)、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三份,加盖财务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两份(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
(6)、企业总人数在20人以下的须提供50%企业大专以上人员的学历复印件一套。如企业全部人员超过20人,可不提供学历复印件,请列出企业人员名单两份(包括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7)、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两份,加盖财务章;
(8)、提供占全年总收入35%以上的软件销售发票复印件两套(发票复印件中自产软件销售发票金额要占到软件销售发票总金额的50%以上)。如企业需提供的发票超过十张以上可不提供全部复印件,但请列出发票清单{包括发票号、金额、发票清单金额总计(并请注明哪些是自产软件的发票),清单的总计金额必须超过全年总收入35%以上,并提供三至四张自产软件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9)、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2.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两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
(4)、其他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
1 、申请软件产品认证需交纳如下资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两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两份;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5)、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两份;
(6)、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两份;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两份;
2、 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两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
(5)、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