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一般而言,灾后干预应包括两个部分,一为物质干预,二为心理干预。个体的物质损失在一段时间后得到恢复,但是心理上的创伤如果不及时干预,那就会伴随个体一生。
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难。
2.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目标:
防止过激行为,如自杀、自伤、或攻击行为等。
促进交流与沟通,鼓励当事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鼓励其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提供适当建议,促使问题解决。
提供适当医疗帮助,处理昏厥、情感休克或激惹状态。
3.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与整体救援活动整合在一起进行,及时调整心理救援的重点,配合整个救灾工作的进行;
以社会稳定为前提工作,不给整体救援工作增加负担,减少次级伤害;
综合应用干预技术;
保护接受干预者的隐私,不随便透露个人信息;
明确心理危机干预是医疗救援中的一部分,并不全部。
4.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
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灾难的心理社会影响
促进灾后心理健康重建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心理健康
5.危机干预的对象:
创伤性应激事件幸存者
事件目击者
事件当事人的亲人、和救援人员等
不同类型的灾难事件中,需要接受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有不同的特点;另外,同一事件中需要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在严重性和紧急性方面也有很大差异。心理危机干预应当根据事件类型和人员受害级别多层次、有序进行。
6.危机干预流程:
(1)启动工作团队
(2)危机事件管理
(3)受害人群分级分组
(4)高危人群筛查
(5)心理危机干预方案设置
(6)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
(7)总结与督导
具体咨询热线:(同)/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