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商场质检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8-05 00:00:00,加入时间:2011年11月22日(距今50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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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介绍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发布,此版本将取代目前实施的GB 18401—2003,将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

产品分类:

——婴幼儿产品(36个月以下婴幼儿)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大部分面积与人体皮肤接触)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产品不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与皮肤接触)

要求:

项目

A类

B类

C类

甲醛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a

4.0-7.5

4.0-8.5

4.0-9.0

色牢度/级≥

耐水(变色、沾色)

3-4

3

3

耐酸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碱汗液(变色、沾色)

3-4

3

3

耐干摩擦

4

3

3

耐唾液(变色、沾色)

4

---

---

异味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禁用

a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最终产品,pH值可以放宽到4.0-10.5。

b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耐唾液色牢度仅考虑婴幼儿纺织产品

c 致癌芳香胺(24种),限量值≤20mg/kg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

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它产品应再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B,C类)。

注:玩具、布艺工艺品、箱包、鞋、伞、地毯等产品不属于本标准。

成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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