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高明区小产权房纠纷律师
律师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
具有先天缺陷的“农业生态别墅”在现实中也给“购”房人带去了没有法律保障的苦恼。家住昌平区的王先生将邻家的李女士告上了法院,起因便是李女士将原来的“农业生态别墅”拆掉后又盖起了一栋三层小楼,碰巧挡住了王先生“别墅”卧室的采光。法院在审理时发现,王先生被遮挡阳光的房屋并没有房产证,在王先生提交的规划图纸上,他和李女士的房屋均被标注为“实验用房”,然而关于阳光补偿的标准只能针对住宅。于是法院作出裁定,认为王先生所住小区项目建成后,实际功能与审批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功能根本不符,实质为借现代农业大棚等设施项目之名,违规开发土地进行建房行为,故法院不应当受理。
“物权法难以保障,一旦生态别墅占用的土地被征收,承租人同样也难以获得国家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耕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国家征地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这些补偿主要是针对地上物。由于“农业生态别墅”实际上是以租代买,租金很低,但后期装修、改建等投入巨大,有的承租人甚至将原有房屋彻底推倒重盖,而这部分高额投入能否得到国家补偿目前争议很大。
除了个人利益存在风险外,“农业生态别墅”同样也给政府监管出了一道难题。据崔亮介绍,“农业生态别墅”不属于城市规划,对于“农业生态别墅”群里出现的私搭乱建现象,城管等执法部门无法管理,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开发商或是村委会,由于他们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起来困难重重;“农业生态别墅”的出现还会带来大量的流动人口,对于本来就力量比较薄弱的农村派出所而言,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由于在耕地上建设所谓的生态房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这就意味着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标的物属于违法建筑,因此承租合同应属于无效,业主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关于农民工工资及复耕问题,农民工由开发商聘请,应由开发商负责工资发放,农田也应由破坏耕地的开发商负责复原。
政府此次集中拆迁行动相对于小产权房已有了较快的反应速度,但仍显示出一定的滞后性。他建议政府日后应逐步建立一套实时监控、预警机制,一旦发现有各类形式的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可立即勒令停工恢复原貌,并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广东金牌状王法律顾问费用法律顾问方案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3号新裕大厦2501房。
法律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
公交站:广东工大站,2.地铁站:区庄c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