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指幼儿园或托儿所里负责照管儿童生活的人员。
职业定义: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作节奏的加快,保育员正成为社会专业化分工的一个组成部分,被越来越多的园所接受,呈现出家庭劳动社会化的趋势。目前市场较急需保姆、保育员及护理人员。
主要培训:
1. 保育员在婴幼儿活动材料和场地选择中的工作程序和相关的卫生常识`。
2.保育员在婴幼儿着装检查中的工作程序、相关知识。
3. 保育员对危险用品及药品妥善保管的工作程序。
4. 保育员应掌握的常用护理技术的工作程序。
5. 保育员应掌握的常见小外伤的处理的工作程序
一、 教学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保育员这一职业的人员。
一、 培训目标:
通过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使学员能够达到以下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
1、系统地掌握现代儿童保健科学及儿童教育理论知识。婴幼儿各系统生理特点与卫生保健,小儿生长发育及体格锻炼,掌握小儿营养基础知识与合理喂养、微生物基础知识与消毒隔离、小儿常见病的预防和护理。
2、婴幼儿心理发展与保育、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婴幼儿游戏、学习、运动中的保育。
3、托幼机构意外伤害的预防及初步处理、托幼机构常用护理、托幼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应用。托幼机构设备、物品的保管与环境工作,以及保育员专业技能。
4、熟悉托幼机构的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明确托幼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具备一定的道德、业务、身心素养。并能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及保教工作的目标、原则、方法与求,独立地开展婴幼儿的各项保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