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制作、加工、销售的深圳企业,依法办理特许经营的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目前深圳对食品经营者采取先办执照后办许可的流程,从2016年开始将保健食品、酒类批发一起归入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经营的类别中含有奶粉、酒类等特殊食品或经营地址面积较大的,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安排上门查验地址方可批准。
所需资料
1.深圳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用);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或店面租赁合同等);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健康证明;
4.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原件1份);
7.政府补充材料。
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左右(材料补正所需时间以及申请人达不到许可条件需要整改的时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