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对电热毯转为3C认证设置了一个过渡期,即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对于11月1日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出厂、销售的电热毯、摩托车驾乘头盔仍可以继续销售;自2018年8月1日起,未获得3C认证的相关产品,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电热毯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未获“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今后市民购买电热毯时,一定要认准有“CCC”标志的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