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已收回、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2.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17年年底前编制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2018年年底前各省辖市及问题突出的省直管县(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报省环保部门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等参与)
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项目的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为重点,以豫北和豫西为核心,对确需治理与修复的,各地要有序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工作;其他区域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按照“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自2017年起,率先在济源、洛阳、新乡等地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省农业厅、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3.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保部门报告。治理与修复期间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识,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所在地的环保部门要对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指导、监督,建立相关机构的诚信档案,将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向社会公开。(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工商局参与)
————————————————————————————————
项目咨询机构始终坚持“以诚信求生存,以质量求稳定,以互惠求发展,以创新求进步”的经营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终实现互利双赢的经营发展方向。金兰企划不断在合理中创新发展,运用全新网络交易平台,全方位面向企业及个人,提供编制可行性报告优质服务。
金兰企划提供:
节能报告(专家评审,案例多,经验丰富)
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立项、批地、申请银行贷款、政府补贴)
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专项资金)
商业计划书(融资或者企业自用)
招投标书(中标率高,价格低)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鸟瞰图/平面图(3D建模技术)
高端画册(精美,有图有真相)
概念规划设计文本(前瞻性)
————————————————————————————————
保障措施
(一)构建全社会共治体系。
1.强化政府主导。各级政府是落实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制定并公布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各地要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环保厅要加强统一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每年1月底前省环保厅要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参与)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环境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土壤环境保护属地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编办参与)
2.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推动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开展环保“互联网+”等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创新,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探索在重点行业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参与)
————————————————————————————————
服务类型: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节能报告、投标书
服务价格:协商定价
服务机构:金兰企划/金兰工程
联系方式:黄经理
qq: :
成品类型:精装纸质版+电子版
服务时间: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协商时间
————————————————————————————————
保障措施
(一)构建全社会共治体系。
1.强化政府主导。各级政府是落实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制定并公布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报省环保厅备案。各地要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环保厅要加强统一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每年1月底前省环保厅要将上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参与)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环境管理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土壤环境保护属地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编办参与)
2.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推动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开展环保“互联网+”等土壤污染防治模式创新,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探索在重点行业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