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小组开出药方,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备案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开始办理该政策涉及项目的备案及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备案
请2017年6月7日及以后获得银行贷款或担保的辖区企业根据《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备案指南》,自贷款发放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填写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备案申请书》。
二、项目申报
(一)企业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资助项目申报。
贷款项目备案通过后,企业须在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按照《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填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
(二)银行贷款服务资助项目申报。
申请资助的项目为企业已事前备案,并于上年度还清本息的所有贷款项目。放款银行须在企业还清本息后一年内按照《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填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
(三)担保公司担保服务资助项目及风险代偿资助项目申报。
申请资助的项目为企业已事前备案,并于上年度还清本息的所有贷款项目。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须在企业还清本息后一年内按照《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担保机构篇),填写并按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担保机构担保服务资助),对于发生逾期风险并造成实际损失的担保项目,担保公司可按照要求填写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担保机构风险代偿资助)(详见附件6)。
三、其他
因产业资金受年度预算限制,总量有限,为确保产业资金的合理使用,受理单位将按照项目受理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并分批次拨付项目资助资金,请企业尽早提交项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