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注册条件影视文化传媒公司转让

  • 发布时间:2018-06-22 08:54:44,加入时间:2017年11月21日(距今27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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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影视公司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拍摄综艺节目或者电视剧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3名从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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