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的商标注册都是在商标局提交申请的,所有的文件都是在商标局下发邮寄到每个企业手里,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而商标注册的基本规则是:申请在先原则,即先到先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注册商标是谁先注册谁就有优先权(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北京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