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聚众斗殴罪会见辩护取保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 QQ:
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
对聚众斗殴犯罪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聚众斗殴的起因、人数、次数、手段、后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一、对聚众斗殴犯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2个月;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每增加一次聚众斗殴,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
(1)多次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
每增加上述一项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增加有期徒刑1年;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3个月;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9个月;每增加一次聚众斗殴,增加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社会影响恶劣的;
2.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斗殴的。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 地铁:三号线林和西地铁D口
手 机:
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