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企业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条件流程

  • 发布时间:2018-03-07 09:59:03,加入时间:2018年02月06日(距今268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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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如果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如果没有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同时符合两项规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 新办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 

3.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所需申请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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