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校外培训现状却不容乐观,很多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甚至连《营业执照》都没有。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了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知,号称“史上最严”(具体政策信息,请戳文章末尾的链接)。此次治理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培训机构证照问题。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整治,很多无证培训机构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再心存侥幸,其中有一部分培训机构达到了办学资质,但还没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也都在老老实实的准备资料,走程序办理证件。
筹设要件: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设立要件: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