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上逐项填写《“中华餐饮名店”申报表》 企业自评:按照“中华餐饮名店”的认定条件开展企业自评工作 表格:企业将《“中华餐饮名店”申报表》打印 地方:将《“中华餐饮名店”申报表》送当地省级行业(专业)协会,盖章 材料上报:将《“中华餐饮名店”申报表》、企业简介、执业证照复印件、规章制度、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法人和代表菜品照片等材料汇集寄送中国烹饪协会 初步审查:中国烹饪协会将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实地考察:在初步审查通过后的60个工作日内,中国烹饪协会组织专家考察组,到企业实地考察,听取情况介绍、查看相关资料、逐项评分 出具意见:考察认定组出具考察意见(认定报告),并向企业作通报,提交中国烹饪协会复审 网上公示:中国烹饪协会将拟认定的企业情况置于网站上,对社会进行公示15天,接受意见反馈 合格通过:在公示期内,无不同意见或者有意见反馈,但经查实,不对“中华餐饮名店”的认定构成损害或不与认定条件相抵触的,由中国烹饪协会授予“中华餐饮名店”称号,颁发相应牌匾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