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收农村土地纠纷律师、广州从化区征地律师

  • 发布时间:2018-03-15 11:35:07,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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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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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向用地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申报文件

  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申请;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

  4.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份;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工程进度计划;

  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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