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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市面上开始流传所谓的“靖国元宝”钱,说该钱“生坑,旋读,钱径2.5厘米,重5克”。但稍微懂点避讳常识即可知,所谓的“靖国元宝”很可能是,丁福保先生在对民国时期存在的各种臆造历代年号钱的总结中也说道:“元号钱之不可信者多矣……徽宗之靖国元宝……当时实未开铸,皆后世之伪托也,虽仿造极精,索值低廉,皆不可收买,当以特别之眼光鉴别之。”
宋仁宗在位时期,一共颁行过9个年号,其中最初的“天圣”、“明道”和“景祐”三个年号,所铸造的均为“元宝”钱,而不是“通宝”钱。究其原因,也与避讳有关。清代钱大昕的《潜研堂金石文跋尾·贞集》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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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年,虎邱剑池石壁文云:“同判福州王渎”,其云同判者,天圣初,章献太后临朝,避其父讳,凡官名、地名“通”者,皆易之。如通州为崇州,通判军为安利军,通判为同判是也。后崩后,即复其旧。
这段话清楚地说明了天圣年间因为外戚的名字而避“通”讳,并且举出了实例。但是并没有涉及到宝文的避讳。另清翁树培《古泉汇考》云:
培案《宋史》,(章献太)后崩于明道二年,……天圣、明道、景祐诸钱,皆曰元宝者,亦避讳耳。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天圣等三个年号钱之所以只有元宝,是为了避太后父亲的讳,所以不能用“通”字作宝文。章献太后死于明道二年,之后的宝文则不再避讳,所以才有了“皇宋通宝”。
避讳是古代社会中一种常见的文化现象,它“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是我国封建社会礼法之一,并且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讳,又称名讳,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说文解字》中说:“讳,忌也。”古时,凡遇帝王或尊长之名,必须回避使用该字,即为避讳。例如,秦始皇讳政,所以秦朝改正月为端月。“端月,正月也。秦讳政,故曰端。”
我国古代货币从最初的布币、刀币等,到汉代五铢钱,再到唐武德四年始铸“开元通宝”钱,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喜欢在钱面上铸造文字,即所谓的钱文。既然避讳现象在古代社会普遍存在,且与文字甚为相关,同时货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的物品,那么钱文与避讳现象发生“关系”自是必然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