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组织介绍卖淫罪刑事案看守所会见?办刑事拘留保释

  • 发布时间:2019-08-26 10:41:36,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0日(距今35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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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然后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1须是以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感情行为;

2须是以刺激或满足的行为;

3须是违反善良性道德观的行为。

针对本案,如果薛蛮子不是和多名失足妇女交易易,而是找几个“女朋友”,不涉及金钱,同时和几个“女朋友”免费开房,这种行为就是较为典型的聚众罪;

相反,薛蛮子在本案中的涉案行为是有争议的。网上也有文章从犯罪构成客观方面分析,认为失足妇女是收费,是有营利目的,不具备聚众罪特征,论证薛蛮子不构成聚众罪。

由此可见,自愿不收费是聚众罪区别于非罪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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