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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应与所提交的附件材料中体现的相关内容一致,受理通知书及流程单签字、印章齐全。
2、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净资产以上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准进行考核, 但近期通过增资等符合要求的,以申报前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准进行考核。申请多项资质,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 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gao值考核。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5、企业资质证书名称、地址等信息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完全一致。
6、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齐全。
7、备案(或登记)证书有效。
8、以企业提供的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复印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