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船舶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广州船舶买卖抵押借款合同

  • 发布时间:2018-03-30 15:53:06,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90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岗顶丰兴广场
  • 公司: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王律师,手机:18802052186

广州海事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   QQ: 

温馨提示:差之毫厘谬误千里!

原告王某为诉被告孙某等船舶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王某为与被告孙某、董某某船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07年9月28日诉至本院,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依原告申请,本院于2007年10月14日作出裁定,依法冻结被告孙某交纳在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政府渔业办公室的事故押金5万元,并查封被告孙某所有的位于岱山县高亭镇安澜路13块地602室的房产。本院于2007年11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原告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赵某、林某、被告孙某委托代理人韩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董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孙某之间的船舶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法遵守履行。原告以被告孙某卖船时隐瞒随船债务为由从合同解除的角度请求返还船款,不符合法律关于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规定。且因原告至迟在收到本院(2006)甬海法舟事初字第16号、第17号两案的应诉通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涉案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但原告仍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撤销请求,已经失去合同撤销权。故原告诉请返回全部船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的规定,被告孙某将船舶卖与原告,依法负有法定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因该船在原告与被告孙某之间转移所有权之前的债务而使他人向原告主张船舶优先权,致使原告遭受损失,被告孙某依法对此损失应予赔偿。鉴于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船款的诉请本质上与被告因违反买卖合同项下保证责任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具有金钱给付的一致性,对原告要求被告给付金钱的请求仍应予以处理。对此,本院已在庭审中释明。

  本院认为,由于“浙嵊渔运0726”号船被拍卖,且拍卖款项全部被偿付,故原告所受的损失数额实际就是该船被扣押当时的价值,而拍卖价格24万元是最能反映该船的市场价格的客观标准,故本院认定原告因该船的权利瑕疵而遭受的损失为24万元。

  本案中,自船舶被依法实际扣押之时,原告对该舶的所有权即依法受到全面限制,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均不能行使,且风险转移,这种情形与所有权消灭无异。除非发生解除船舶扣押(即原告重新取得对该船的全面控制)的情形,原告才有权主张被告赔偿因该船的权利瑕疵致船舶被扣押(原告对该船暂时失权)而减少营运收入的船期损失。在本案船舶被拍卖的情况下,原告对该船的所有权消灭终局确定,原告自船舶被实际扣押之时即已损失整船,故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船舶被扣押期间的船期损失理由不足,依法不予支持。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手 机:
邮 件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