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但兼顾使用原则。意大利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在意大利,商品和服务分类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规定的分类法。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申请书上的指定商品和服务要按《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规定填报,在一份申请书上,可以填写若干类别的不同商品和服务。
2、经签名的委托书。
3、商标图样。
审查流程:意大利商标局就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真实性、是否违背意大利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规范进行审查。但是,对于是否与在先申请和注册商标构成冲突不予审查。经审查后,如因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而被驳回,会通知限期答复。如经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相关规定,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获得注册后,其所有人拥有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此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提交书面声明,写明首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申请号和登记国家,并提交在中国首次提出注册申请的副本。该证明文件可以在商标申请日后的三个月内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