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必须符合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须与被告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其他关系如同居等不能提出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诉状中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提交证明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等,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相关情况以及相应的证据;
五、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被告可以依法委托专业律师代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
此外,离婚诉讼有两个例外规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六、除了以上条件具备外,关键的是当事人要做好离婚风险防范和利益较大化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