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51年(咸丰元年)1月11日,洪秀全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起义,建号太平天国,期间持续十六年,纵横十五省。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天国在南京定都后,遂颁发《天朝田亩制度》,制定了人口平分土地的办法。力图实现“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这一土地纲领虽未彻底实施,但对农民夺回土地,不缴或少缴地租的行动加以保护,勒令地主富豪多交赋税,减轻人民负担,还是有力的“武器”。同时,太平天国还允许自由贸易,不准囤积居奇。财政上鼓铸钱币,实行经税政策。太平天国开始铸是在咸丰三年(1853)七月,那一年在天京朝天宫开炉铸造,设有专司其事的人,职同指挥。试制多时,终于在次年六月铸造成功,开始发行。不久,在苏州、杭州、绍兴、嘉兴、徽州、衡阳等地,也开始铸行。材多种,主要为铜铁,也有金银,但很罕见,所有铸币,均不记值。面背文多变,有面为“天国”背“通宝”的;有面为“天国”背“圣宝”的;有面为“太平天国”背“圣宝”的;有面为“天国圣宝”背“太平”的,等等。
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遭受了清政府的大量销毁和破坏,导致存世数量甚少,而其中的精品更是弥足珍贵,因此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稀少的数量一直是收藏的看点。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