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人和劳动争议起诉到法院咨询

  • 发布时间:2024-04-25 15:48:23,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1日(距今38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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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腿摔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即有“因工受伤”和“非因工受伤”。

  (1)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处理;

  (2)非工伤:主要依据当地对非因工受伤的政策规定处理。(各地具体规定不一致)

  四、主张经济补偿(金)。

  仲裁请求: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项、第46条第(一)项及第47条规定。 广东请律师代理劳动仲裁团队地址: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佛山地址:禅城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519.。

法律咨询电话:(梁律师)QQ号码:。

公交站:广东工大站,2.地铁站:区庄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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