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扶持政策暂行规定及物流公司注册代

  • 发布时间:2018-05-21 10:03:07,加入时间:2018年03月22日(距今2612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座1804
  • 公司: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杨小姐,手机:13826542274 微信:SzHetaiqiye 电话:0755-86937076 QQ:3370798306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洋浦经济开发区

企业扶持政策暂行规定

一、生产性企业

对投资开发区的生产性企业,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浦管〔2011〕104号)执行

二、注册在洋浦的交通运输企业及投资、中介代理、广告、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企业

(一)交通运输企业

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增值税按照企业所缴纳税款的39%给予扶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照企业所缴纳税费的78%给予扶持;对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增值税按照企业所缴纳税款的39%给予扶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照企业所缴纳税费的50%给予扶持

(二)注册在洋浦的投资、中介代理、广告、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企业

增值税按照企业所缴纳税款的39%给予扶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照企业所缴纳税费的50%给予扶持

三、商贸企业

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浦管〔2011〕104号)执行。

四、金融类企业

对在洋浦新设立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财务、金融租赁、期货等金融类企业,从设立之日起三年内,按照企业所缴纳增值税款的39%给予扶持;三年期满之后,对当年所缴纳的增值税比上一年度新增的部分给予39%扶持。

五、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扶持

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浦管〔2011〕104号)执行(结合104号文件看)

六、港口仓储类企业

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浦管〔2011〕104号)执行,扶持比例按照本规定有关现代服务企业扶持比例。

七、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2016年6月1日之前企业所缴纳的税费仍按原规定执行。《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浦管〔2011〕104号)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等企业营改增后扶持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浦管〔2013〕72号)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八、若国家、省调整政策导致洋浦财政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资金扶持比例亦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规定由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服务性质公司,提供企业咨询服务,企业财务管理,企业战略投资,投融资咨询服务,公司拥有多名专业人士,从业十年以上,为深圳中大型企业服务超过上千家,主营深圳前海自贸区公司注册、横琴内资公司注册、基金公司转让、香港律师事务所公证、香港公司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美元人民币验资、企业代理记账、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投资管理转让、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港珠澳大桥车牌办理等业务。咨询热线:隆女士 (同)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