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沃德专业代办

  • 发布时间:2018-04-28 09:17:22,加入时间:2017年12月18日(距今27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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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女子辱骂、掌掴民警和辅警的视频,近日引发网友关注。4月24日,河北唐山市海港区公安分局通报称:唐山市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和辅警在处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被梁某某、赵某某无端辱骂殴打,打人者目前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据事后披露,赵某某为海港区地税分局副局长,梁某某是其妻子。

按理说,悍然发威,对当事民警、辅警暴力相向,肆意辱骂之外还连扇耳光,突破了行为底线,涉嫌违法乃至犯罪。大而言之,民警处警,进行执法工作,代表的是国家和法律,尊严不容冒犯;小而言之,当事警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也不容侵犯。对两人的行为,依法处置即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条件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河南沃德专业代办医疗器械二三类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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