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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环保部等部门编制,并于2010年11月26日组织召开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专家论证会。 制定背景 编辑 作为“十二五”时期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之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将对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循环利用产业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支持,促进绿色经济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 早在2009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节能环保产业就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纳入政府高层的视野。在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被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十二五”期间,国务院连续发布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等多个文件,推动节能产业加快发展。经过几年的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已经从2010年时总产值2万亿元、从业人数2800万人,增长到2015年底的4.5万亿元,从业人数超过3000万人,涌现出70余家年营收入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1] “十三五”时期,绿色发展上升成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发布,进一步向全社会阐明了国家加快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意图。 规划内容 编辑 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具体结构上,分为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资源的循环利用三个方面。 具体而言,在节能产业方面,一是发展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包括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重点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基于吸收式换热的新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等;二是发展高效节能产品,包括家用和商用电器、照明产品、建材产品和汽车等,重点研发和示范具有自主智能财产权的新型节能汽车及配套系统,重点推广能效等级为1、2级的高效节能产品;三是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