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容易,注销难。但是不注销就会有以下危害:
·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税务黑名单。
·纳入异常经营名单后依然不处理,将会被吊销。
·工商异常、法人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人
·税务黑名单,欠缴税行为,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任股东、高管,需要先处理税务问题
·进入诚信黑名单后,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在高档场所消费
·无法乘坐高铁、飞机
·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
·股东将无法贷款
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分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5.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