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在施工环境中是一种悬空提升人机具,在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规则。
环境安全规则
1、建造物或构筑物顶面支承悬挂机构处的承载强度不得低于1500千克每平方米。如悬挂机构由顶面预埋件承受时,预埋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2、提供电动吊篮作用的电源必须是380V,三相五线制接地电源。
3、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
4、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
5、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吊篮下方设置警线或安全廊,并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和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6、电动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的或障碍物,固定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7、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箱及钢丝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和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1)建筑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质方可上岗操作;建筑吊篮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
(2)严禁建筑吊篮超载作业。
(3)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构)物上方的悬挂生命绳上。
(4)操作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
(5)双机提升的建筑电动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严禁单人升空作业。
(6)操作人员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7)操作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建筑吊篮,不得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建筑电动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8)正常施工时,建筑电动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悬吊平台两侧应防止倾斜,倾斜角≤8°;严禁用作起重机具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9)建筑电动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固定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10)电动吊篮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笼起和沾附沙浆杂物,严禁在升降中使用安全锁制动或进行施工作业。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