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收听证程序律师、广州房屋征收拆迁决定律师

  • 发布时间:2018-05-12 10:45:36,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8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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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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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作出征收决定需要什么程序

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任何一个制度要想顺利运行都离不开一套完备的程序的辅助,房屋征收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强制取得私权利的行为更是离不开完备的程序。征收程序包括征收决定程序、征收评估程序、征收补偿程序等等,本节将重点介绍征收决定程序。

征收决定程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总称。近年来拆迁纠纷案件的频繁出现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程序的不完善。

在《拆迁管理条例》下,启动拆迁程序的第一步就是申领拆迁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由此可见,拆迁许可证的颁发只涉及两方主体:开发商和政府。只要开发商满足了上述条件,政府就会颁发许可证,开发商只凭一纸文件就可实施拆迁,而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只需要适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即可,完全不需要征得被拆迁人的同意,这种行政审批的逻辑完全剥夺了被拆迁人说“不”的权利,因此导致强拆案件的大量发生,激化了社会矛盾。

而征收条例就吸取了这一教训,在征收原则中特别提出了程序正当的概念,对征收决定作出的具体程序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征收决定作出的顺序,并在其中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参与权,彻底改变了被征收人被动挨打的地位:先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论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市、县级政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者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然后作出征收决定,随后公告征收决定并且公告期限不少于30天,并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法,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同时又不履行征收决定的,才能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强制执行。下面我们看一下各个阶段的具体内容:

一. 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范围进行审查,并对拟征收范围内建筑、居民、环境等社情、民情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较。

二. 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两方面,具体内容应当有征收的详细理由、如何补偿、补偿的落实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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