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巴西颁布了第11.号法规,限制儿童使用的、供儿童和学校使用的建筑物所用的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以及清漆和类似材料的含铅量不得超过0.06%(600 mg/kg)。
下列应用中使用的油漆、清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被豁免纳入第11.号法规:
农业和工业设备 工业、农业和商业金属结构 防腐处理 交通和安全标志 机动车辆、飞机、船只和火车 平面设计图 家用电器和金属家具墨水和类似材料在艺术和平面设计应用中的使用也被豁免纳入第11.号法规范围。
2018年3月21日,巴西颁布2018年3月20日第9.315号法令,对第11.号法规进行规范,
并指示巴西国家计量、标准与工业质量协会 (Inmetro)对新法规进行市场监督活动和其他执法规定。
根据新法令,Inmetro将收集信息并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铅含量限制。(国内)制造商和进口商有义务将发现违反铅要求的产品告知公众并撤销以及/或者销毁不合格产品。
新法令于2018年3月21日生效,该日期是《巴西公报》(DOU)上公布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