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税年报全年已交所得税自动生成的数可以改成本年应缴数吗?多缴的转到下一年。
公式带出来的数据是更改不了的,但是多交的可以在下期抵减,下期申报在上期已预交所得税一栏填列。
2如何区分开发阶段的资本化支出?
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否则就要计入当期损益。
3客户不要发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可以的,客户不要发票企业应该做无票收入,一样发生销项税,进项可以正常抵扣。
4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根据复印件做账抵扣,有那些风险?
正常是要拿原件,除非是发票丢了或者其他情况,好好还做一份情况说明以备税局查,如果业务是正常发生的风险不大。
5我公司总部与下属某子公司不在同一省市,子公司位于外省某地,总部派遣有关人员到子公司参与子公司管理,并在子公司任职,所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酬由总部发放,所派遣人员与总部签署了劳动合同。请问所派遣人员在子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比如往返总部差旅费、回家往返的路费、有关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等是否可以在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上述各项费用均取得该子公司名称抬头的正式发票。
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
6收到普票没有写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发票有效吗?
普票可以,专票不行。
7对公账户转账到法人代表个人账户可以吗?
不好。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公司经营业务、年底又没有归还的,视同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8企业用原材料生产产品报废后再加工成原材料,需要视同销售缴增值税吗?
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文件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请提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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