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SCR香港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会被罚款?

  • 发布时间:2018-05-24 18:51:48,加入时间:2017年05月20日(距今29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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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是肯定的。

根据香港新颁布的《公司条例》,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以供香港执法人员查阅。

如果公司没有遵从法律规定备存SCR(重要控制人登记册),该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将被处罚至高25,000港币的罚金,并另外每日处罚700港币的罚金,严重者将会被判刑。

各位香港公司企业主要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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