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
行三铢钱,重如其文。这是恢复铜铸币名义价值与法定重量相一致的一个措施。但是由于三铢钱与四钱重的半两钱等价使用,于是又导致盗铸盛行,因此到了建元五年春“废三铢钱,行用半两钱”。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又从新铸造三铢钱并造皮币和白金(银)币,还颁布了盗铸金钱者死罪令。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
开始又进行了第四次币制改革。这次改革仅是“废三铢钱,改铸”。的形制都有一定的规定,钱文“五铢”从此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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