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及时年报。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不管是否开业,不管是否独立核算,都需要在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报。
2、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即时信息包括:股东或发起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有虚假。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住所失联。企业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我公司业务运营团队人均从事多年,具有多年多领域丰富服务经验。本公司旨在搭建国内最专业、高效的服务公司。我们为企业办理各类资质,在最短的时间内,在最合理的预算内,为客户提供最完美、精确的解决方案,为客户节省时间,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