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娜 QQ: 手机: 办理使领馆认证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提交《领事认证申办表》(1)和《领事认证申办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经贸促会认证的全套资料(所有的使馆认证必须先经贸促会认证); 3.提交需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二份。 4、个别有特殊规定的使领馆按其特殊规定办理; 办理个人基本资料认证: 1、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异者除未再婚证明外,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公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须在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 2、 申请人持上述公证书到外交部申请认证后持公证书及其复印件亲自到印尼驻华使馆申请认证。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办理流程烦琐?办理热线: 张娜;深圳市杰鑫诚信息有限公司在加签领域有超过5年的工作经验了,最近三年之内办理了超过40个国家各种文件加签;知您所忧,懂您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