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企助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36==112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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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温馨提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一式1份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号码;(2) 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 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 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 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6) 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 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8) 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 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3. 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4. 建筑设计平面图(标明比例、面积、房屋用途等)。
5.方位图(应详细具体,图文并茂,标明地理位置及显著地标)
6.医疗机构房屋土地使用的证明材料(包括房屋或土地产权及使用方面的、证明和协议等)。
7.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办医疗机构应提交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或文件,样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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