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罪拘留在花都区看守所还能判缓刑吗

  • 发布时间:2019-07-12 14:24:58,加入时间:2016年08月19日(距今3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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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多次盗窃母亲财物 贵州一男子获刑又罚金

     中国法院网讯 (臧红梅)  儿子屡次盗窃家里财物,母亲无奈报警。近日,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聂某因多次盗窃母亲财物数额较大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叶某与被告人聂某系母子关系。2015年,被告人聂某在家中,先后三次盗走母亲叶某放在家中的人民币共计8600元。

  后叶某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开始调查,聂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另查明,叶某于2017年6月15日出具申请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聂某的犯罪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其母亲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据此,法院结合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盗的一部手机已追回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等情节,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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