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长岭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新修法备考指导课及备考资料

  • 发布时间:2018-06-07 11:17:55,加入时间:2017年02月28日(距今299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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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新修法理论+刷题

活动时间——6月9日9:00-16:30

活动价格——9元

活动地点——长岭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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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他是我们整个辩证法的核心,也是整个马哲考试的重点内容,整个知识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矛盾的基本属性。矛和盾,他们显然是对立的,但是矛和盾他们又是谁也离不开谁,没有矛也就无所谓盾了,所以二者又是统一为一整整体的。我们把对立性叫做斗争性,把统一性叫做同一性。在我们的考试中经常考的同一性非常多。所谓的同一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相互依存,二是相互转化;所谓的相互依存是说明矛盾的双方谁也离不开谁,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就比如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所谓的转化就是说矛盾的一方向另一方转化,比如,乐极生悲,垃圾是放错了的资源等等。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矛盾,即时时有矛盾,处处有矛盾。既然任何事情都有矛盾,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不能回避矛盾,就得承认矛盾,就得用矛盾的分析方法,即一分为二的全面的看问题。特殊性,就是说事物的矛盾不一样,都有各自的特征,既然每个事物的矛盾都不一样,那么我们做任何事情就不能一刀切,必须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三,矛盾的不平衡性。对于矛盾的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矛盾体系中,有主次矛盾,另外在一个矛盾中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次矛盾,说明矛盾个数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主次方面说明只有一个矛盾,当然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而不是主要矛盾,这个在我们考试中见的比较多。这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都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第四,内因和外因。内外因是一个特殊的矛盾,所谓内因就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就是事物的外部矛盾。在一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比如中国坚持对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结合的制度,就体现出了内外因相结合的原理。但是他们所起的地位和作用不一样,其中内因是根据,比如,人生的阴影是自己遮挡住了阳光,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外因是条件,比如逆境中出人才,孟母三迁都是我们考试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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