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各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定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
1.笔试报名
在笔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包含注册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选择考试信息(注:首次报考需填报应考所有科目)等。(注:以往报考过笔试、面试的考生也需重新注册)
2.现场确认
笔试为网上审核,不在设现场审核。
3.网上缴费
在考试公告中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前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
4.确认报名结果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联系人:甘老师
手机:133 2690 2338 在线QQ:273 852 1420
咨询电话: 7010;8883 0531;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36号中山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文教育培训中心(原石岐职中)
乘车路线:可乘坐路公交车到莲塘路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