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产纠纷律师换房族操作大有学问谨防被套

  • 发布时间:2018-06-11 11:17:29,加入时间:2015年04月20日(距今37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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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电!冯海龙律师139 2503 6066 佛山房产纠纷律师,知名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12年诉讼辩护经验,对房产纠纷案件的法律法规相当熟悉,能针对个性房产纠纷案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客户挽回损失,欢迎来电咨询。

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以购买学位房为目的而进行“卖一买一”换房的家庭,近来呈上升趋势,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案例也在增加,在卖一买一”换房的过程中,被“连环单”给套牢的客户也不少,因为这种交易是环环相扣,只要其中有任何一个交易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引发连锁反应,最后耽误了好的购房时机,甚至到最后要走诉讼维权。佛山房产纠纷律师冯海龙建议,换房交易中,建议购买人拿到了卖房款再去买房,买房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应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购房因涉及大额资金支出,属家庭的重大事项,通常买房人都会非常谨慎,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受人应当尽到什么程度的审查义务,尤其是在房屋可能因婚姻关系存在共有人的情形下,购房人的注意义务应当尽到什么程度。从降低交易成本及保障交易秩序的角度,对购房人审查义务的要求不应过高,也不应过低。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审查卖房人的婚姻状况,若已婚的,房屋是否为共同共有财产,尽量要求夫妻共同签字确认房屋买卖行为,在未见到共有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情况下与夫或妻单独签订合同,买房人未尽审查义务,本身存在过错。而对于有过婚姻关系时,购房人应当查看其离婚证等,分别对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的情形予以审查。另外,买房人也应当对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进行审核,改善型换房经常会出现“连环单”,由于一环扣一环,一个合同无法履行就有可能直接影响另一个,因此要慎重签订。以连环套中一个合同不能履行为由,不予履行另一合同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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