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人债务能起诉夫妻双方吗?债务官司律师咨询电话

  • 发布时间:2019-03-25 14:34:56,加入时间:2016年08月19日(距今31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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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加盟合同官司、公司股权、个人债务纠纷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公司破产清算律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问、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广州增城区离婚律师,并就财产问题、债z权债z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z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z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z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问、债z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z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人民法z院可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答: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z院的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z权人。如该债z权形成于结婚前或离婚后,则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其财产。

            问、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答: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成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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