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专打离婚案胜诉律师咨询电话

  • 发布时间:2019-03-25 14:34:55,加入时间:2016年08月19日(距今3183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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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陈律师,手机:13922319176 微信:chen21070529 电话:18620925766 QQ:522542947

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问、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

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上二者可以一并处理。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问、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

答: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死亡和缺席判决其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夫妻关系是否可以依法恢复。

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起诉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法z院应否支持­

答:人民法z院不应对该请求予以支持。

问、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过后或开庭时才提出分割财产,是一并处理还是另案处理­

答:以上情形属追加诉讼请求的情形,人民法z院可不予合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案主张。但对方当事人同意对该请求进行答辩处理的,考虑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可予准许,对该请求合并审理,法z院应重新指z定举证期限,或由当事人之间商定。

问、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答: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z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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